當您選擇登錄本網站之履歷表時,即視為您已事先閱讀「求職規約」全部內容,
並同意遵守以下約定(以下您以「本人」簡稱;
義联集團所屬之義联集團人才庫系統以「本網站」簡稱;
義联集團與所屬之子公司、關係企業以「義联集團」統稱;

義联集團與所屬之子公司、關係企業範圍包括:
---義联集團---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燁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燁輝(中國)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聯德企業
福建聯維物流
義大醫院
義大癌治療醫院
大昌醫院
義守大學
義大國際高級中學
---義享天地---
朕豪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朕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義大世界---
義大開發
--義大遊樂世界
--義大世界購物廣場
泛喬股份有限公司
義大天悅飯店
義大皇家酒店
123廣場
義大客運
義大遊覽車
義屋商品股份有限公司
---義联集團關係企業---
正新保全
達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新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鼎固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新和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僑嶺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義大文創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展工程與管理顧問


第一條:告知事項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本網站公告以下告知事項:

(一)非公務機關名稱:義联集團。
(二)蒐集之目的:義联集團所屬之子公司、關係企業之人力聘雇之管理。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受僱情形。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二年。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義联集團所屬之子公司、關係企業。
(六)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義联集團所屬之子公司、關係企業所在地區。
(七)個人資料利用之方法: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及傳真。
(八)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透過本網站提供之平台,進行查詢、閱覽、下載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履歷表內容;有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履歷表內容部分,當事人得於透過線上信箱反應留言。為確認來信者為當事人本人無誤,來信時本集團有權請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字號、密碼、聯絡電話等資料,供身份驗證之用。
(九)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本網站係提供義联集團之人力聘雇之管理網站,當事人若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網站將無法提供當事人如第二條所示之求職聘雇服務。如此,將影響當事人在義联集團內之就業機會。

第二條: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內容

本人充分瞭解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內容,主要分為以下二種:

(一) 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
(二) 義联集團所屬之子公司、關係企業主動查詢人才服務。

本條所稱「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是指本人得於本網站就意欲應徵之工作機會主動送出履歷表之服務。

第三條:求職者履歷資料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特定目的之利用

本人同意將本人於本網站登錄之履歷表,無償且不附帶任何條件提供予義联集團蒐集、處理、傳輸及作為以下特定目的之利用:

(一)依前條服務提供義联集團作為面試徵才之用。
(二)作為義联集團內,人才查閱、連絡及推薦之用。
(三)其他另經過本人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網頁點選按鈕同意之特定目的之利用。

本人應徵義联集團之職務,若義联集團須對本人做人事背景查核(Reference Check)時,本人茲同意授權求才廠商得連絡履歷表所列之推薦人或本人曾服務公司之人員,以查核本人現在或過去學經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求才廠商為此得蒐集、處理與利用該查核後所獲取之本人個人資料,做為徵才評估之用。本人亦同意授權履歷表所列之推薦人或本人曾服務公司之人員,就求才廠商所徵詢之人事背景問題,得揭露或提供與本人有關之個人資料予該求才廠商。

第四條:求職者履歷資料之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本人同意本網站得將其合法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本人履歷表內之文字資料,基於人才任用之目的,予以揭露、轉介或交換予義联集團各單位妥善運用及管理,且義联集團各單位成員應確保本人所提供之所有資料皆受到「隱私權保護政策」之嚴格保護。本人明瞭上傳附件及個人照片時,應避免附件內填寫個人姓名及連絡資料等任何可辨視本人之資料及不願意公開之資訊。此一揭露之後果,應由本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登錄、刪除及維護履歷表時應注意事項

(一)本人茲保證本人登錄之履歷表(含照片與其他附加檔案資料),絕無擅自利用他人名義或自為不實之登錄。本人登錄履歷表之各項內容,均經詳實填寫,絕無虛偽不實、內容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與履歷表目的不符之情事,若經查明或他人檢舉,本網站有權修改、移除、不予刊登、關閉履歷表或將本人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若涉及民刑事糾紛者,本網站亦會配合檢調或司法機關,提供本人之履歷表、連線紀錄或其他與求職面試相關之資料供查證。
(二)本人明瞭凡個人連絡資料不全、學歷及自傳留白,或過於精簡,於填表後之三日內,若仍未確實補齊者,本網站有權不予刊登或關閉履歷表。
(三)本人明瞭於本網站每人僅限登錄一份履歷表,遇有重覆登錄者,本網站之系統將自動予以刪除。
(四)本人明瞭上傳附件及個人照片時,應避免附件內填寫個人姓名及連絡資料等任何可辨視本人之資料及不願意公開之資訊。此一揭露之後果,應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本人自選履歷表密碼時,不得使用全形字或中文字。當履歷表登錄完成後,本人應牢記自設之密碼,並自負妥善保管責任。除經本網站同意者外,本人不得將密碼洩漏、交付、出借、轉讓予第三人,並於找到工作後,主動上網關閉履歷表,否則,邇後所生不便,概由本人自行承擔。
(六) 本人開放履歷搜尋狀態時,將同意義联集團所屬之子公司、關係企業透過本網站,主動進行職缺媒合。若不願意義联集團主動媒合職缺,請設定履歷搜尋狀態為關閉,邇後所生不便,概由本人自行承擔。設定履歷搜尋狀態為關閉,人資將無法搜尋到您的履歷,請明瞭關閉之後果,本人無任何異議。
(七) 本人設定履歷瀏覽狀態時,若不願意義联集團瀏覽您的履歷,請設定履歷瀏覽狀態為關閉,否則其後果應由本人自行承擔。設定履歷瀏覽狀態為關閉,人資將無法進行聯絡事宜,請明瞭關閉之後果,本人無任何異議。
(八)本人明瞭選寫自傳時,應避免自傳內填寫個人姓名及連絡資料等任何可辨視本人之資料及不願意公開之資訊。此一揭露之後果,應由本人自行承擔。
(九)本人明瞭本人6個月未主動更新履歷資料或主動/被動應徵任何職缺,系統將自動關閉履歷瀏覽狀態。本人可視需要再次開啟履歷瀏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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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人明瞭履歷之刪除,僅限於刪除本人履歷(含個人資料、照片與其他附加檔案資料)。本公司處理求職過程之記錄並不包含於履歷刪除之範圍。

第六條:違約處理

本人同意若發生以下各款事由:

(一)本人登錄之履歷表(含照片與其他附加檔案資料)有虛偽不實,經查明屬實者。
(二)本人於面試或上班之期間,利用本網站之求職服務,從事不法或與求職面試無關之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三)本人已與求才廠商約定前往面試或上班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後立即通知該公司解釋原委,不聞不問,經查明屬實者。
(四)本人於義联集團內任職時,發生不法情事或無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後立即通知該公司解釋原委,及其它瀆職、不適任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本人違反上述各款事由,本網站得取消本人之會員資格,並拒絕本人邇後於義联集團內之求職服務。
本網站亦得將本人列為拒絕往來用戶名單,永久不開放本人使用本網站之求職服務。並不得依第一條第八款之請求取消列為拒絕往來用戶名單。


第七條:本網站免責約定

本人明瞭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並不表示本網站有義務或有責任為本人無法找到工作,或本人因面試或受僱後所發生之畸見或勞資紛爭,須負其責任。

第八條:隱私權保護政策

本人明瞭隱私權保護政策亦構成求職規約之一部份,作為求職規約之補充內容,本人亦應詳加閱讀。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人同意與本網站合意之求職規約網頁內容,具有與書面相同之法律效果,本人同意不爭執其形式與實質內容之真實性及有效性。當求職規約或隱私權保護政策修正後,若本人繼續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時,即視為本人已閱讀、瞭解並默示同意修正後之內容。

第十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若有爭議發生而須訴諸司法解決時,雙方合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